税务宣传:2019年2月23日起这些税务业务将暂停办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276

注意啦!!!

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

根据安徽省税务局关于

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公告

2月23日0:00至3月1日7:59

将暂停办理以下涉税(费)业务

在此期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及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移动办税APP等办税渠道同时关闭。

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起来看呦!

划重点

01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除发票发售业务)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除发票领用和验旧功能)在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期间可正常使用;

02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除发票发售业务)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除发票领用和验旧功能)在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期间可正常使用;

03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部分,以下简称ITS系统)办税服务厅端暂停对外办理业务。

在此期间的每一天,ITS系统远程办税端和扣缴客户端(手机APP、网页WEB端)于23:00至次日7:00暂停服务;ITS系统扣缴客户端7:00至23:00只对外开放人员基础信息登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

据了解,从2019年3月1日8:0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及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恢复办理全部涉税(费)业务。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移动办税APP等办税渠道同时恢复使用。

此次升级后,将实现金税三期原国税、地税系统合并运行,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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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

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有关系统切换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的事宜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办税服务厅公告告知纳税人,请纳税人及时关注。

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对非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涉税(费)虚假信息,请纳税人切勿相信,以免造成损失。